雖然我的生日禮物常常都是金飾,不過我還是喜歡戴路邊攤的戒指,
沒有昂貴的束縛,適合喜歡遊走的我;款式豐富多變,可以三天兩頭喜新厭舊。
大學畢業的前夕,下定決心挑了只白金戒指。簡單而大方,每個角度都閃耀光澤。
直到2002年的冬季,摘下了它在無名指的位置,開始每周往返北花的生活,
恢復我繼續逛戒指的習慣,逛路邊攤、逛百貨專櫃,可惜看來看去好像都不適合我。
然後,在2005年的春夏之際,選擇了這款屬於食指的戒指。
象徵著單身與獨立,這個戒指陪著我寫論文、實習、出社會,一步一步完成自己想做的事。
不知不覺來到了2008,又告別了2008。
讀了12本書,看了43場電影,吃喝玩樂聚會了58本相簿,
完成了學生時代一直未能完成的夢想──環了一圈台灣的海。
而
原以為只能屬於食指的戒指,也在中指上安頓了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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